事項名稱
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審批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第十一條:國家推行全民健身計劃,實施體育鍛煉標準,進行體質監測。國家實行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制度。社會體育指導員對社會體育活動進行指導。《社會體育指導員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令第16號)第十四條:各級體育主管部門或經批准的協會按照社會體育指導員技術等級標準,批准授予相應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稱號。
申請條件
具有三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的個人
辦理材料
社會體育指導員申請表2份、身份證複印件1張、小二寸照片2張。
辦理地點
青海省西寧市城西區黃河路90號市政府綜合辦公樓12樓
辦理機構
西寧市體育局羣眾體育科
收費標準
免費
辦理時間
每年9-12月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辦理時限
4個月
聯繫電話
0971-8586561
辦理流程
1.市體育局下發西寧市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通知;
2.申請人員參加社會體育指導員培訓;
3.培訓結束後進行考試;
4.考試合格後,下發二級社會體育指導員證書。